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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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二级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2018-09-10 17:55 沈吉文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改进资产管理的手段和方式,进一步理顺学校各级资产管理职能和权责关系,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职责分工,坚持“统一政策、责任到人、分级管理、物尽其用”的管理原则,切实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工作到位。学校建立校、院(部、处)二级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在各院、处级单位设置兼职资产管理员,但因学校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较大,为规范管理,请各部门重新报送二级资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资产管理员应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熟悉本部门资产状况,掌握资产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

       2、资产管理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变动的,离岗前要做好资产及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并报资产管理处备案。

   3. 资产管理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能熟练操作Excel办公软件。

      4、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做好资产的申请购置、入库验收、调拨借用、维修报废、报损报失、封存启用等事项的上报审批工作。搞好固定资产的档案建立,账卡登记。定期对本部门资产进行自查盘点。配合学校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对机构调整、调离人员管理的各类资产要及时办理移交和管理人的变更手续。

      5、资产管理员由各单位推荐,资产管理处审核批准。教学部门资产管理员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和熟悉本部门仪器设备的人员各一名分别兼任,负责本部门办公和教学部分固定资产的管理;行政部门及其他部门资产管理员原则上由本部门办公室主任兼任。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二级资产管理员队伍建设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推荐资产管理人选,确实把具有奉献精神,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推选上来,资产管理处近期将组织二级管理员队伍进行业务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9月底全面停止传统纸质资产入库手续办理,改用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办理相关手续,各部门做好资产管理员的推荐报送工作。

请各部门于2018921日前将《资产分管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登记表》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到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资产管理处沈吉文邮箱。

        联系人:沈吉文 1399140257761118

附件一: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附件二:资产分管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登记表

 

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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